【刺警判囚】涉刺警兼參與暴動 工程師囚5年男生囚33個月官斥極嚴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10/13 11:13

最後更新: 2022/10/13 12:23

分享:

分享:

涉刺警兼參與暴動,26歲工程師囚5年男生囚33個月。(資料圖片)

26歲工程師涉於2020年7月1日刺傷防暴警,同日登機離港後被捕,早前與另外兩名涉事學生承認暴動等罪,今(13日)於區域法院判刑。法官判刑時指,受傷警員的傷口長達7厘米,距離動脈神經接近4毫米,傷勢或可致命,現時只能作文職工作。法官指這類極為嚴重傷人的罪行,根本可在高等法院審訊,判工程師及男生分別入獄5年及33個月,另一男生押後判刑以候教導所報告。

被告黃鈞華(26歲,工程師)、羅玨琛(20歲,學生),及周霈霖(21歲,學生)早前承認1項暴動罪。黃另承認1項有意圖而傷人罪,羅及周分別承認1項抗拒或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。因應羅的年齡及背景等,法官押後羅的判刑至10月31日,以候索取教導所報告。

代表律師求情時指,黃曾任職機管局,其後成為見習工程師,案發時為餐廳水吧,而黃或面臨民事索償。另外,背景報告顯示周有真誠後悔,感化官建議判處較輕刑罰,協助其更生。

法官判刑時指,本案由非法集結演變成暴動,示威者以磚頭等物件架設路障。案發地點位於銅鑼灣鬧市,且有逾300人參與,暴動對道路使用者及市民有影響,最終有警員因此受傷。法官考慮到黃以軍刀刺向警員,周曾以雪糕筒架設路障,就暴動罪判兩人入獄32個月。

就有意圖而傷人罪,法官指本案嚴重之處明顯是黃帶備長20厘米,帶有8厘米刀鋒的軍刀參與暴動,並以此刺向警員。受傷警員的傷口長7厘米,距離動脈神經接近4毫米,此等傷勢或可致命。

法官續指,該警員因此未能擔任屬意的職位,日後只能作文職工作。法官指這類極為嚴重傷人的罪行,根本可在高等法院審訊,遂以6年為判刑起點,考慮被告認罪,判監4年。

法官另就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,將周判監2個月。法官考慮到量刑整體性等因素,判黃入獄5年,周則入獄33個月。

案情指,2020年7月1日,大批示威者於港島參與非法集結,有人築起大型路障,當中羅及周曾以雪糕筒架設路障。防暴警員25116於皇仁書院外將羅按在地上及拘捕,周嘗試大力拉走羅,示威者同時對該警員拳打腳踢,混亂間黃突然衝前,用軍用摺刀插向該警員左上臂,令其放開羅後不支倒地。

黃事後將涉案摺刀及衣服掉進海後會合女友,並購買往倫敦的機票,黃當晚登機後被捕,警方再於7月拘捕周及羅二人。

HKET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:https://bit.ly/3cNFwr7

hketApp已全面升級,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、健康、娛樂、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。立即下載:https://bit.ly/34FTtW9

記者:梁錦麟